各系(教学部)、中心(部)及有关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,学院决定2023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调休8天。现将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2023年9月29日至10月6日,共8天。10月7日(星期六)、10月8日(星期日)教职员工正常上班,学生正常上课。具体安排如下:
日期 |
周次、星期 |
调休及教学安排 |
9月29日 |
第4周星期五 |
法定节假日,停课、放假 |
9月30日 |
第4周星期六 |
停课、放假 |
10月1日 |
第4周星期日 |
法定节假日,停课、放假 |
10月2日 |
第5周星期一 |
10月3日 |
第5周星期二 |
10月4日 |
第5周星期三 |
停课、放假 |
10月5日 |
第5周星期四 |
放假,原安排课程调整至10月7日 |
10月6日 |
第5周星期五 |
放假,原安排课程调整至10月8日 |
10月7日 |
第5周星期六 |
停原10月7日课程,补10月5日课程 |
10月8日 |
第5周星期日 |
停原10月8日课程,补10月6日课程 |
教学服务中心、各系(教学部)务必将以上调休安排通知到全体师生,避免出现教学事故。因放假停课所缺课时数,教师如需补课,请开课单位在教务系统中申请,经教学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,方可生效。
二、各单位接到通知后,务必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。
三、放假前,各单位要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,教育师生员工外出注意安全防护。在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,严禁使用违章电器,杜绝安全隐患。
四、放假期间,学院值班工作由党政服务中心、保卫部负责。学院总值班地点设在行政楼611室,值班电话为86652000;保卫部值班室地点设在南大门安防中心,值班电话为86652110。
五、各部门要切实安排好放假期间值班工作,保证通讯畅通;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及时传递、报送信息,沟通情况。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随时上报,妥善处理,不得延误。
六、放假期间班车运行路线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。
我校我院
2023年9月23日